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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
发布时间:2024-04-03 08:04:09 浏览:[ ]次

  南宫NG28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通知为满足全区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有关定额及标准、规范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组织编制了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是编制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本定额于2023年5月1日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2023年5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5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不作改变。

  本定额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具体定额解释工作。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机构反映。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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