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咨询热线:

13657908097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电话:13657908097

邮箱:admin@nangong28.com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您当前位置: 南宫NG28 > 业务领域 > 市政工程
南宫NG·28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
发布时间:2024-03-29 03:04:06 浏览:[ ]次

  南宫NG·28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的原则,整合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备案事项,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一个办理事项,对于无需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按照规定无需履行人防义务的项目或按规定履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义务的项目)应

  各县市区(功能区)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承办部门,负责完善该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南宫NG28、档案、消防)事项实行全市统一的事项标准办事指南(附件1)、申请表(附件2)、统一验收备案文书(附件3)。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按规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凡在相关工作中已经收取的材料南宫NG28、产生的审批结果、批复,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南宫NG28

  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不同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进度,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分段式联合验收分为前期联合验收与后期联合验收,前期联合验收包括规划,水、电、气、热、通信等验收,后期联合验收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联合验收应当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程网上办理。

  我市将对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平时考核,各县市区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各结果应用部门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书办理相关审批。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13657908097

邮箱:admin@nangong28.com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