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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3-12-15 18:29:43 浏览:[ ]次

  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本招标项目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漳州市主城区的中西部区域(芝山公园—大学路—华阳体育馆—西洋坪路—闽南师范大学(北江滨路)—市游泳中心—新路顶—钟法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达达通绿道中的揽城绿道,绿道总长度约6.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亲水步道、景观桥、人行道路面铺装改造及周边公共绿地景观建设;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先导段除外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1047669(含暂列金人民币140万元、甲供材料费人民币671264.38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BK0+000-BK0+520在污水管施工完成并场地移交后3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平台土建部分、配套围墙、绿化等景观工程基本完成;②BK0+520-BK1+165、CK0+620-CK1+070、CK1+120-CK1+420、CK1+720-CK1+790四段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平台土建部分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配套围墙、绿化等景观工程基本完成;③AK0+000-AK3+148段在中标通知书下发6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本工程的建造师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08:00:00至2019年9月18日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 12%(含8 %,不含12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19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9] 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漳州市主城区的中西部区域(芝山公园—大学路—华阳体育馆—西洋坪路—闽南师范大学(北江滨路)—市游泳中心—新路顶—钟法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达达通绿道中的揽城绿道,绿道总长度约6.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亲水步道、景观桥、人行道路面铺装改造及周边公共绿地景观建设;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先导段除外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景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或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1047669(含暂列金人民币140万元、甲供材料费人民币671264.38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BK0+000-BK0+520在污水管施工完成并场地移交后3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平台土建部分、配套围墙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绿化等景观工程基本完成;②BK0+520-BK1+165、CK0+620-CK1+070、CK1+120-CK1+420、CK1+720-CK1+790四段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平台土建部分、配套围墙、绿化等景观工程基本完成;③AK0+000-AK3+148段在中标通知书下发60天内完成绿道和人行道主体结构层和面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本工程的建造师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08:00:00至2019年9月18日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 12%(含8 %,不含12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19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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