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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中梅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3-11-24 22:50:20 浏览:[ ]次

  南宫NG·28中梅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中梅路位于民治街道,西起新区大道,东至龙华大道,全长约1400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园建、新型交通设施、交通疏解等工程。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3044.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06.20万元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工程建设其他费293.63万元,预备费144.99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联合体各单位分别具备)。

  一、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分别具备)。 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同时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技术负责人之一: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技术负责人之二: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类)(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单位委派)。 备注: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一、技术负责人之二,相互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否则视为其投标资格不满足资格要求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 三、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⑤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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