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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大理州:将学校建设列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号工程”优先实施保障教育用
发布时间:2023-11-11 03:21:12 浏览:[ ]次

  南宫NG28大理州:将学校建设列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号工程”优先实施保障教育用地按需供给近日,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理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助力大理“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目标定位,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大理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持续强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南宫NG28

  (二)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思想道德素养、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实践,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弊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分类指导、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整体推进,保持“打基础、利长远”战略定力,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让各民族共享教育发展成果。

  (四)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服务大局。找准教育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以开放发展扩大教育资源,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州“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目标定位,推进教育交流合作,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不断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全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动力。

  到2025年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全州总体教育水平明显提升并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203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 2023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健全“大思政课”建设机制。完成教育资源优化布局调整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库,加大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力度,启动新一轮各类学校新建改扩建计划。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初步建立,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全面实施。启动职业学校达标工程,成立大理州产教联合体,建成3个行业共同体,组建2个产业学院。建立常态化运行的科教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建成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 2024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建成一批大理思政教育品牌。薄弱地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零的突破。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形成示范效应。支持2所高职学院参照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标准提升办学水平,建成5个省级优质专业和30个州级优质专业。积极支持大理大学推进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积极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领办州内职业教育学校,州内2所公办本科高校专业建设全部达到全国平均及以上水平。数字教育资源库和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

  —— 2025年重点上台阶,教育主要发展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学校思想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五育”并举育系健全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基本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缺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达到30%左右。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达100%。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实现县域全覆盖。初步构建适应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类型突出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州内各高校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辐射和引领能力显著增加。大中小学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教育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全省一道进入西部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大理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1. 全面提升学校党建水平。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与领导体制相适应的运行和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探索将党组织建到年级组、教研组,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党的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实施民办学校党员空白“清零”行动。

  2. 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着力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创新教育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3.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拓展“行走的思政课”活动内涵,着力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深度融合,精心开设“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大理州分课堂”,推进大理州大中小学思想教育一体化建设,大力培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学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课程设置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着力构建“五育”并举育系,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4.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监督和考核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通报表扬的首要要求,系统检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落实情况,严把教师入口关、考核关、监管关、惩处关。

  5.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建设。坚持思想引领和核心价值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培训,强化法治纪律教育,构建监督管理体系,整治师德突出问题,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实现素质有新提升、职业理想有新境界、师德修养有新气象、整体形象有新面貌。

  6. 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按“县(市)高(完)中集中到县城(中心城镇)、初级中学集中到乡镇政府所在地办学,小学高段集中到集镇和行政村,小学低段和幼儿园相对集中办学”的总体思路,制定完善县域城乡教育发展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编制学校和教育设施布点规划,同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预留学校用地。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要求,结合区域人口和经济发展要素变化,优化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规划,支持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村办好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严格落实城镇小区开发配建幼儿园要求,居住人口在5000人或住宅1500套以上的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确保配建幼儿园与新建小区同步交付使用。

  7. 实施教育项目补缺工程。加大教育项目规划储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落地,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将学校建设列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号工程”优先实施,保障教育用地按需供给,保障学校建设按规划布局落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城镇化进程,将配建教育设施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在土地出让招标文件中予以落实,教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全过程动态监管。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居住区,督促开发商按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中关于教育设施的设置要求,向当地政府缴纳异地建设代建资金,并将此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人口超20万的县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其余县份选择一所学校创建特教班。

  8.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办好“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建设,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0所、新增学位10000个左右,补齐公办幼儿园资源短板。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帮扶力度,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覆盖面。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9.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支持12县(市)在县(市)政府所在地通过新建或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的方式,加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严格落实划片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消除“大班额”、“大校额”,按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目标。2024年弥渡县、漾濞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2025年鹤庆县、祥云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10. 推进高中提质扩优。认真实施部属、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州内8所普通高中,省内、州内优质高中学校对口帮扶州内7所普通高中学校工作,实现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的优质普通高中开展资源适配的托管帮扶和合作办学工作,助推破解“县中困境”,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积极推动驻地高校创办附属高中,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创办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创建艺体特色学校,推进“强基计划”,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11. 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积极推进大理国际职教城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向本科院校迈进,支持省州属中职学校向高职院校方向努力,推进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或者“专升本”人才培养等模式,形成从中职到本科一体化办学、贯通式培养的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商业、开发性、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坚持政府牵头,成立大理州市域产教联合体;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遴选建设30—40个州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力争州内10家企业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建设。

  12. 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大理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学术交流,搭建文化交流平台,逐步形成教育资源、人才资源聚集效应,建设云南高等教育次中心。支持大理大学建设滇西基础教育、医疗、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将学校建成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和“最美校园”。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积极探索应用技术型办学模式改革,加大校地合作,发挥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学校对区域产业、行业的服务能力,着力建设立足滇西、服务云南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高地。

  13.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畅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干部的引进与选拔任用、晋升渠道,将教育工作经验丰富的教育管理干部充实到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符合《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条件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择优调入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他的可采用兼职、挂职等方式,担任州、县级教育体育局副职领导。

  14. 构建高效管理体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行“大科室制”,对照部门“三定”规定,重新划分工作板块、理顺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整合工作力量,精干设置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优化整合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除学校以外的所属事业单位,明确功能定位,科学确定职责,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严格控制乡镇中心学校(教办)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7人。学校校级领导要承担一定教学任务。严格控制针对学校和教师的“督检考”事项;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杜绝滥用“小手拉大手”活动;严禁挤占一线教师编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禁对学校强制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

  15. 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坚持以强带弱、城乡一体,实现全学段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探索县域义务教育协作型、融合型、共建型管理模式,以县为单位组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联盟或共同体,努力在学区制改革、城乡共同体学校建设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典型经验。依托州内优质高中组建若干普通高中教育集团或联合体,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

  16. 深化教育帮扶机制。提升高校组团式帮扶机制活力,加大与高校及高校附属基础教育学校的合作交流。完善州域内、县域内的校际间结对帮扶机制,推进资源共享、管理借鉴、教师交流。持续推进“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提质扩面工作,建立“州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州级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遴选一批优质普通高中、初中教师,对口到州内薄弱高中、初中支教帮扶。

  17. 灵活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扩大中小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建立以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重点师范院校本科生的校园直招为主,其他考试招聘为辅的教师招聘体系,确保招聘对象质量和数量。积极吸引有教学实绩的优秀教师到大理任教,鼓励引进在外地任教的大理籍优秀教师回原籍任教。实施好云南省幼儿园教师专设岗位计划和专科层次学前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补充幼儿园教师缺口。

  18. 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准制,州、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分配使用、教师资源的合理布局负责,在核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调整分配,均衡配置各学段、各学科编制,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允许县(市)、学校提前一年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解决教师集中退休后因学年差出现的断层问题,确保教师队伍数量稳定、结构合理。优化建立教育空编向高学段调整,教师向低学段分流的弹性控编、合理分流及双向流动机制。

  19.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深度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建立校内双向竞聘、校际交流竞聘、县域统筹的教育用人机制,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加大转岗培训力度,解决好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到2025年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80%。深化和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健全教学名师送培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工作机制和教师跟岗研修机制。用好用活“省管校用”政策,深度开展合作和教师交流工作。

  20. 培优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大理州、县(市)两级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建成州级、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组建20个州级名师工作室,对州级名师工作室每年给予5万元/个工作经费补助,县(市)应组建相应名师或学科骨干工作坊等,给予必要经费补助,并定期开展片区内学科教研活动,切实发挥名师的学科教学引领作用。评选100名州级学科带头人、1000名州级骨干教师,县(市)评选一批县级骨干教师。州县两级应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服务和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开展任务驱动式项目化培训,构建“一名师一工作室”、“一工作室即一培训中心”模式,培养一批有一定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

  21. 提升校长队伍能力。加强名校(园)长人才库建设,完善名校(园)长评定、管理办法南宫NG28,每年建成10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年每县(市)至少组建1个“一级校长工作室”,以“1×5×3”模式为校长培养搭建平台,每个校长工作室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州、县(市)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探索建立将名校长纳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蓄水池机制。实施中小学校长“领办工程”、“种子校长计划”和“县域内中小学校长对口培养计划”,加大校长交流轮岗力度,强化优秀校长辐射引领作用。建成州级、县级校(园)长培训基地,完成校(园)长轮训。

  22. 优化校长选拔任用机制。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一支教学专家型校长队伍。落实好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大校长、副校长聘任制推行力度,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推荐权、参与权和选择权,配有2名副校长以上的学校至少应配备1名35岁左右的副校长。落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校长职级奖励制度,各职级校长享受相应的差别化职级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

  23.“校长领办”培养工程。遴选100名优秀教育管理干部作为“校长领办”培养对象,采取菜单式定制培训、跟岗研修、返岗实践等形式,培养新时代有教育情怀有新视野的专家型校长队伍。

  24. 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加强州、县(市)、校教研机构建设,州、县(市)教研机构应配齐全学科全学段教研人员,不得挤占挪用教研员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强教研科(室)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所需编制在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总量内进行调剂。按照“专兼职结合”原则,州级选聘100名兼职教研员,各县(市)选聘一批县级兼职教研员。州级聘请省内外名校的20名初高中兼职教研员,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6场次面向全州的线上线下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并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5. 大力改进教研工作。聚焦学校组织管理、课程管理、教学管理等教学常规管理核心,关注教师备课、上课、教学反思、作业设计和批改、学生分类辅导和评价、校本研训等环节,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坚持教研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创新片区教研和校本教研形式,鼓励学校打造一批高质量校本课程。推进数字化教研,加强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建成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示范课程资源。深化教育课题研究,组建课题管理与指导专家库,鼓励全员开展课题研究。

  26. 建立奖补机制和措施。建立州对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激励机制,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办学奖补。对新建班额在6个班及以上的公办幼儿园,每所补助100万元,改扩建每所补助50万元;对全资新建、免费利用公共资源等方式举办的园舍达标、办园规范、实际在园幼儿规模保持在30人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按3000元/生、1500元/生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上年度在园幼儿数给予每年200元/生的奖补;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合格县,州级奖补200万元;对新晋升为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学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达标县,州级奖补500万元。对新晋升为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高中的学校,州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学校给予100万元/所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优质专业给予50万元补助。

  27. 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学校教师待遇保障,鼓励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采用财政补助和收费分担成本的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按规定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做到城市、农村学校全覆盖。建立教师定期免费体检、疗养机制。

  28. 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建立以高考为目标的考评激励机制,普通高中学校非税收入全额返回并提高增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用于激励高考成绩优异的教师,增量性绩效奖励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责重多酬、教优多酬、多劳多酬,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州县两级分别建立教育发展基金,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增强教师职业获得感。

  29. 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州级每年表扬优秀校(园)长30名、优秀乡村教师5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模范教师100名,加大先进模范和先进单位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教师的突出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全州每年推选100户“重教之家”,每年推选20个(名)捐资助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0. 抓实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建设,织密学生健康成长防护网。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灾减灾及自救避险知识,定期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1. 强化安全综治工作。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加大投入,持续推进“三防”建设。强化“家、警、校”联动,构建校园安全联动机制,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32. 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合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权益维护等。加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力度,办好州专门学校。加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水平,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市)辖区内配备3名以上心理学专业背景的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

  33.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监管平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重点整治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广告宣传、超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构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责任体系,破解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问题。实行州委挂钩联系县(市)教育工作、县(市)委年度专题述职教育工作制度,落实五级抓教育、党政同责抓教育机制。州教育体育党工委、州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商有关部门,做好行动方案的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配合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州级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动方案的政策、资金、项目对上争取和对下支持工作。各县(市)要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好作风、效能要求,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构建责任落实体系,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按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平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对教育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切实保障重大项目所需资金投入。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项目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分级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财政拨款。将教育投入和保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年度考核,及时足额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生补助、公用经费、绩效工资等各类教育资金,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各类教育经费100%拨付到位,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学校非税收入按“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学校。逐年提高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比重,统筹用于教育项目、教育科研、教育数字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全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分级分类体系,将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南宫NG2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及公办率、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率、教育经费保障率、校长职级改革报酬兑付率、增量绩效改革兑付率等纳入县(市)教育综合评价内容,定期通报,年度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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