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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3 03:40:55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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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德州市关于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德州市关于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议题解读

  为优化我市楼宇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推动楼宇经济提质增效,近年来,省内外部分地市先后出台了楼宇经济扶持政策。2022年11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意见》(德发〔2022〕14号),要求出台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配套文件,壮大楼宇经济,培育一批“竖起来”的特色产业园区。

  今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商务局围绕我市楼宇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借鉴苏州、济南、成都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初稿,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3月份,分别进行了会签,涉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8个部门,共提出3条意见,均予以吸收采纳。同时征求了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6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通过制定出台《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全市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楼宇经济成为驱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运营主体增量提质、配套服务提档转型等三个层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支持我市楼宇业态发展南宫NG·28、盘活闲置楼宇、打造(专业)特色楼宇等方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实现全市存量老旧楼宇业态逐步升级,现有专业楼宇集聚效应逐步提升,打造楼宇经济新标杆,为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提供保障。

  《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范围和对象、支持方向、支持政策、附则四部分8条措施。一是鼓励楼宇引进总部企业;二是鼓励打造专业(特色)楼宇;三是支持楼宇规模发展;四是鼓励楼宇自持;五是鼓励购买或租赁楼宇开展统一运营;六是支持楼宇服务升级;七是支持开展楼宇应用场景建设;八是支持存量楼宇提质改造。

  《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后,对楼宇业主单位、楼宇运营管理单位、楼宇内经营单位等楼宇经济市场主体进行政策支持。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研,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特色明显的楼宇进行定期调度、重点帮扶,在优化楼宇空间布局、促进商务楼宇合理集聚、盘活存量楼宇等方面加强引导,打造标杆楼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楼宇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城市综合能力和城市品味。

  楼宇经济是以商务楼、功能性板块和区域性设施为主要载体,以开发、出租楼宇引进各种企业,从而引进税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体现集约型、高密度为特点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南宫NG·28

  《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体可向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德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所指楼宇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栋楼宇、商业综合体内具有商务功能的楼宇,以及3000平方米(含)以上孵化器、科研楼宇和总部楼宇,不含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及自建自用楼宇。《若干措施》实施后,每年由市商务局统一下发资金申报通知,由各县(市、区)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若干措施》中的支持范围,对符合标准的主体给予支持。

  服务外包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1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德发〔2022〕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壮大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出台配套政策文件。

  2022年10月份以来,根据商务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山东省商务厅等17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商字〔2020〕203号)和我市出台的《意见》精神,市商务局围绕我市服务外包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初稿。2023年1月4日—4月15日,分别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组织进行了会签,并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合理吸收,未采纳部分均沟通达成一致;同时征求了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6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存在基础相对薄弱,外包业务小而散、结构不合理成的问题,亟需出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进行鼓励引导,在此背景下,出台《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意义重大。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壮大服务外包主体、扩大服务外包规模、拓展服务外包领域、注重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扩大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

  通过《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壮大服务外包主体,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增量提质,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推进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争创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积极申报创建山东省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力争到2025年分别达到1-2个。

  一是壮大服务外包主体。对新设立和保持稳定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支持。对招引的国内外服务外包知名企业按照引进总部企业类型的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扩大服务外包规模。鼓励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所取得的外汇收入给予贴息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拓展服务外包领域。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外包业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南宫NG·28。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具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开发区、产业园区、机构(企业)申报创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四是注重人才培育。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投入。鼓励经认定的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人才从业技能培训,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人才。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后,加强与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对上级开展的各类试点、基地、展会、培训机构进行申报创建。指导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机构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在商务部业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填报。

  服务外包是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完成组织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共同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三大类。

  服务外包包括离岸服务外包和在岸服务外包。企业为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外包称之为在岸服务外包;企业为中国境外企业提供的服务外包称之为离岸服务外包。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体可向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支持范围:在全市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列入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目录的机构;各种类型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若干措施》实施后,每年由市商务局统一下发资金申报通知,由各县(市、区)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若干措施》中的支持范围,对符合标准的主体给予支持。

  服务外包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1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德发〔2022〕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壮大服务外包企业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出台配套政策文件。

  2022年10月份以来,根据商务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山东省商务厅等17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商字〔2020〕203号)和我市出台的《意见》精神,市商务局围绕我市服务外包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初稿。2023年1月4日—4月15日,分别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组织进行了会签,并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合理吸收,未采纳部分均沟通达成一致;同时征求了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6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存在基础相对薄弱,外包业务小而散、结构不合理成的问题,亟需出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进行鼓励引导,在此背景下,出台《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意义重大。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壮大服务外包主体、扩大服务外包规模、拓展服务外包领域、注重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扩大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

  通过《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壮大服务外包主体,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增量提质,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加快推进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争创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积极申报创建山东省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力争到2025年分别达到1-2个。

  一是壮大服务外包主体。对新设立和保持稳定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支持。对招引的国内外服务外包知名企业按照引进总部企业类型的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扩大服务外包规模。鼓励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所取得的外汇收入给予贴息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拓展服务外包领域。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外包业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具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开发区、产业园区、机构(企业)申报创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四是注重人才培育。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投入。鼓励经认定的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人才从业技能培训,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专业人才。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后,加强与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对上级开展的各类试点、基地、展会、培训机构进行申报创建。指导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机构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在商务部业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填报。

  服务外包是服务提供商根据企业、政府、社团等组织委托、授权或双方合作,完成组织内部服务活动或服务流程,共同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一种生产性经济活动。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三大类。

  服务外包包括离岸服务外包和在岸服务外包。企业为中国境内企业提供的服务外包称之为在岸服务外包;企业为中国境外企业提供的服务外包称之为离岸服务外包。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体可向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德州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支持范围:在全市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列入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目录的机构;各种类型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若干措施》实施后,每年由市商务局统一下发资金申报通知,由各县(市、区)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若干措施》中的支持范围,对符合标准的主体给予支持。

  专业市场作为商品流通业中成长最快、比重最大的一种形态,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2021年5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单位印发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商流通函〔2021〕159号),提出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2021年6月,山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80号),推动商品市场向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平台化方向发展。2022年1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意见》(德发〔2022〕14号),提出采取原地转型、业态转营和规划调整等方式,推动专业市场科学布局、转型升级。

  2022年10月以来,市商务局经过深入黑马农副产品市场、德百物流批发城、华耀城等专业市场调研,结合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做法,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并多次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对接。陈海明副市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朱开国市长提出修改意见,市商务局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0日以来,市商务局对《若干措施》涉及的14个部门分别进行了会签,同时征求了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4条意见,吸收采纳2条,其余2条通过协调沟通达成一致。4月16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通过出台《若干措施》,推动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助推全市专业市场特色化、专业化、平台化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专业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同发展“线下实体”和“电子商务”,实现“实体+虚拟”立体运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力争每年新增2家以上交易额过亿元商品市场,到2025年底,全市亿元以上商品市场达到55家以上。

  《若干措施》从鼓励老旧市场迁建和升级、引进高端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区域易和结算中心、培育专业市场品牌、支持专业市场举办会展活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专业市场开展国际业务、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设8个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

  下一步,将积极招引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型专业市场经营者来我市投资经营;鼓励推行专业市场标准化管理和电子化结算,推动专业市场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上下游产业涵盖和区域覆盖范围;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专业市场建立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专业市场竞争新优势;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市场举办专业会展,扩大专业市场的行业号召力和影响力;推进专业市场及周边住宅、学校、医院等各类配套设施建设,改造美化市场及周边经营和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市场吸引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经营氛围。

  专业市场:以现货批发为主,集中交易某一类商品或者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或替代性商品的场所,是一种大规模集中交易的坐商式的市场制度安排。

  跨境电商: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是跨境电子商务的简称,国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为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以及个人用户。

  海外仓:境内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仓储设施。国内企业将商品通过国际运输的方式运往目标市场国家,并在当地通过租赁或者自建形式建立仓库。用以储存商品,然后再根据当地的销售订单,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及时从当地仓库直接进行分拣、包装和配送,减少了重复而复杂的清关步骤。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主体可向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若干措施》支持范围为:在德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专业市场主体。

  《若干措施》施行后,每年由市商务局统一下发资金申报通知,由各县(市、区)上报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若干措施》中的支持范围,对符合标准的主体给予支持。

  《若干措施》文本中的:“投资总额”以市商务局及第三方机构验收审计认定数据为准;“年销售额”以市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网络交易额”是指浪潮卓数“商务万象网”中统计的相关电商主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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