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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09号(教育类106号)提
发布时间:2023-11-19 21:25:33 浏览:[ ]次

  南宫NG·28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09号(教育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工匠’型制造业人才培养新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强调坚持把人才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根本,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制造业人才队伍,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教育部等部门围绕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采取制定一系列政策举措,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

  2016年12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教职成〔2016〕9号),强调“健全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全面服务中国制造2025,对从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本科教育一直到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的各层次各类型教育均提出了重点任务。中小学教育,强调要在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中加强制造业基础知识、能力和观念的启蒙和培养;开展质量意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重点培育工匠精神,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大力培养技术技能紧缺人才。本科教育,重点推进探索应用技术型发展模式;加强制造业相关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把制造业相关高等学校打造成“工程师的摇篮”。研究生教育,强调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促进在重大工程、项目实践中培养博士生。继续教育,强调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推动制造业企业职工培训全覆盖。

  (一)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2014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中高职改革示范校建设等重大项目整合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并设立专项资金。2014-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615.8亿元,年均增长率15.5%。其中,2017年为177.3亿元,较2014年增长55.5%。

  (二)完善生均拨款制度。为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2015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指出各地要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班。

  (三)推动实施企业支持职业院校教学与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或聘用职业院校毕业生,形成任职或受雇关系,支付的各类劳动报酬等工资性支出可依法在税前扣除。二是企业出经费组织优秀教师、学生考察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公益性捐赠,可以指定捐赠款项的用途,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依法税前扣除。三是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以上优惠政策一定程度提升了企业支持职业院校教学与就业的积极性。

  (一)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待遇。2006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三个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13号),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在新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2014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扶贫办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指出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二)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10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保障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综合奖补项目,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地方开展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聘用工作。

  (一)优化制造业相关专业设置。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目录》将原“制造大类”更名为“装备制造大类”,增设 “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装备”等专业类,设置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办法》明确提出“高校设置高职专业应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增加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目录》及《办法》对于指导和规范职业院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组织发布了船舶行业、机械设计制造类等人才需求预测,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二)完善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近年来,教育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了修(制)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工作。2010年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19个专业类,321个专业;2015年修订了高职专业目录,设19个专业大类,99个专业类,761个专业。2012年,发布了首批41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2014年以来分两批发布了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2016年发布了首批涉及农业、汽车运用与维修等30个量大面广专业(类)的70个顶岗实习标准。

  (一)构建产教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组建了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行指委委员总数近3000人,涉及的行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所有门类,覆盖中高职95%的专业,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2010年以来联合开展了90余次产教对话活动,印发供销、水利、石油化工、有色、旅游、邮政、交通等多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形成教育和行业部门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机制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

  (二)推动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集团化办学,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1300多个,联系企业约2万多家。职业教育集团一般都设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执行机构,制定了集团章程、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制度等,为集团运行提供了基本的组织和制度保证。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入发展,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目标、实现形式、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要求。支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通了集团化办学统计和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发布年度报告、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等活动,为各地集团化办学深入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三)积极推进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学徒制试点是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形式。《决定》对“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作出具体部署。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对以职业院校为主导开展的学徒制进行安排。2015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遴选确定163家单位开展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参与企业1878家、院校370所、专业535个,涉及学生36228人。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提出,要“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共有31个省份和34家行指委承接支持692家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预估投入52861万元。截止到2016年底,共有28个省份和7家行指委启动该项试点工作,支持456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份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833万元。2017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启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遴选工作。

  (四)开展深度校企合作项目。2016年12月,教育部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签署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校企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共建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鼓励企业把行业最新标准、中高端水平技术、工艺、方法及生产实际项目等引入教学,推动专业教学内容、课程教材与行业企业技术同步更新,提升专业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组织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职业院校代表签署了校企合作意向协议,面向《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深度开展校企合作。

  2017年6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一是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培育更多“大国工匠”。 二是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在政府指导下,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健全职业技能多元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

  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行业性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完成1000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

  下一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做好制造业人才培养和相关保障工作,为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是加快产学研用联盟建设。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研究依托制造业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企业与学校深度合作,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作用,采用多方共建方式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打造一批工程创新实践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和职工培训中心,创新课程体系,更新教材内容。

  二是进一步促进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同步。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扩大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灵活性和特色化。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和实践,包括面向新经济的工科专业改造升级路径探索与实践、多学科交叉复合的新兴工科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等方向,推动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与组织模式变革。鼓励建设特色产业学院,优化专业设置。围绕制造业重点行业布局规划,对接制造业产业集群、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等,集中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发挥支撑作用的专业集群。

  三是推动制造业企业职工培训全覆盖。在制造业领域全面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坚持并完善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制度,规模以上企业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加强企业大学、培训中心等企业培训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在制造业相关专业领域开展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

  四是鼓励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制造业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开发、教学实施等。支持行业组织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五是积极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动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师工资政策,并继续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师待遇的相关政策;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研究制订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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