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咨询热线:

13657908097

南宫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电话:13657908097

邮箱:admin@nangong28.com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您当前位置: 南宫NG28 > 南宫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南宫NG·28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福建连城县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万
发布时间:2023-11-16 00:12:33 浏览:[ ]次

  南宫NG·28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福建连城县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1万福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日对连城县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依法作出罚款650元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连城县龙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西南路*号南宫NG·28

  法定代表人:童密,民族:汉,身份证号:352627********0016,住址:连城县莲峰镇西街莲西路*号南宫NG·28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南宫NG·28、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童*作出如下处罚: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13657908097

邮箱:admin@nangong28.com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