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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
发布时间:2023-12-20 06:58:56 浏览:[ ]次

  南宫NG·2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十五批)截至12月16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市2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生园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国际物流港有限公司场地,该地块属物流交通用地,9月6日,针对该公司违章建筑问题,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该公司清理搬迁。该公司已于9月13日停工停产,对厂房内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全部搬离。

  海沧区城市管理局约谈厦门国际物流港负责人,要求其遵循园区规划用途,对出租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出租地块的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信访人认为厦门市土地卫片执法中,“图斑执法”简单化、一刀切、一刀拆造成资源浪费和生态环保污染,造成大量执法建筑垃圾。

  2.土地卫片图斑执法是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厦门市依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每月批次下发各类卫片图斑开展执法工作,对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图斑采取执法,对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组织查处整改、分类处置,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查处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要及时恢复成耕地并种植粮食等农作物。经统计,2022年以来厦门市共计整改卫片违法图斑457个,涉及耕地面积1076.25亩,其中复耕整改425个,复耕耕地面积912.5亩,补办用地手续32个,涉及耕地面积163.75亩。

  3.厦门市已建立卫片图斑查处整改验收机制,查处整改到位后,各区都会组织资源规划、执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涉及拆除构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纳入各区政府建筑废土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消纳处理,不存在资源浪费和生态环保污染的问题。

  厦门市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土地执法和做好资源回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诗山北路33号,海益(厦门)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压塑车间无环保设施,有机废气及粉尘长期乱排放。小瓶除锈剂、废油、线切割专用乳化液未按照危废要求管理,无危废管理记录,小瓶除锈空瓶当作废品直接卖给垃圾回收站。模具车间噪声严重。工人清洗废水直排。

  1.举报件反映的海益(厦门)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UF盖板、PP盖板、PP水箱、智能马桶盖及配件制造。该公司注塑、油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粒料分装和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脉冲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连同洗拖把和洗手污水等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除锈剂空瓶、废活性炭,已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包装废弃物,与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处置合同。该公司内有注塑、吹塑、脲醛树脂粒料和脲醛车间,无“压塑车间”。

  2.12月7日-8日,海沧生态环境局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外未闻到明显异味;雨水外排口无排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破碎、吹塑成型工艺所在厂房以及模具加工所在厂房周边无明显噪声;危废仓库无危废贮存,危废转移量与产生量相符,除锈剂空瓶虽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但未在管理台账中单独记录;可回收包装物存放点未发现包装物中夹杂危险废物。海沧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开展采样监测。

  1.12月9日,海沧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2日内完成整改,现该公司已整改完成。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071号附楼二、三层,厦门鑫歌畅娱乐有限公司经营KTV,未做任何隔音降噪措施,营业时噪声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鑫歌畅娱乐有限公司所在楼宇共8层,2-4层为厦门鑫歌畅娱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办公区域,5-8层为汉庭酒店。该公司有对其2、3楼包厢进行降噪装修处理,并把4楼办公区进行地板隔离,但经营时仍存在影响楼上酒店顾客夜间休息的情况。

  1.12月3日,集美区城市管理局约谈鑫歌畅娱乐有限公司,责令降低营业时音箱音量,并依法对其超标排放噪声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暂停开放三楼包间,减少对酒店的影响。

  1.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苎溪路,路面大量渣土车存在洒漏,导致扬尘污染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2.集美区华润混凝土搅拌站、市政混凝土搅拌站无防尘措施,扬尘、噪声严重扰民,生产过程中泥浆废水、搅拌罐车及搅拌机清洗废水等未经收集处理直接通过排水沟排入附近果园地、河道,污染周边水源和环境。居民区路面有大量渣土车洒落的渣土,导致扬尘。3.同安区华信混凝土搅拌站,无防尘措施,长期造成环境污染,居民区路面有大量渣土车洒落的渣土,导致扬尘。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苎溪路连接天水路和324国道,日通行量较大。日常检查发现苎溪路存在个别渣土车未洗净上路的情况,但未发现渣土车运输撒漏问题,也未发现扬尘污染情况和路面脏污情况。2023年以来,集美区已在该路段查处违法渣土车16车次。苎溪路不在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2022年以来,坂头水库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0)Ⅲ类标准。

  2.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全部回用,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未见明显粉尘。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废水通过雨水沟排入周边外环境和扬尘、噪声严重扰民的情况。11月28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和厂界昼夜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

  3.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未见明显粉尘。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路面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溪大道南侧雨水沟,未发现存在扬尘、噪声严重扰民的情况。11月30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厂界颗粒物和厂界昼夜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

  4.华信混凝土搅拌站已于2023年7月初停产至今,所属搅拌车均停放在场地内,现场场地干净整洁,并已配备防尘降尘设施,未存在举报件中反映的情况。

  1.集美区、同安区持续加强源头管理和重点区域道路扬尘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加强该路段的清扫、冲洗、降尘等保洁措施。

  2.集美生态环境局11月30日责令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该公司已于12月8日修复生产废水收集系统。

  3.厦门市建设局加强绿色生产督导检查,加大力度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要求做好极端天气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的预防措施。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街路社苎溪路厦门大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地块(约100亩农用地),被违规建厂,无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大量废机油外排,导致下游耕地无法耕种,污染水源导致现在井水有异味,每到,村庄四周弥漫粪臭味。该厂经营者将承包鱼塘的淤泥、粪便随意堆积,破坏地表,堵塞灌溉水渠和路面。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大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属“散乱污”企业,所在地非工业用地(占地约3亩),所用厂房为集美区后溪镇街路苎溪路102号的违建厂房,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该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生产工艺涉及喷漆、不涉及机械加工,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机油,该公司有与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目前在有效期内、处置类别为染料、涂料废物(HW12)、其他废物(HW49),未涉及废机油。

  3.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该公司距离饮用水水源地约7公里,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存在污染物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问题。

  4.现场核实厦门大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周边,厂区门口空旷,无堆杂,公司门口的苎溪路交通畅通,经扩大范围排查,灌溉渠排水正常,农田灌溉正常。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淤泥、粪便随意堆积,破坏地表,堵塞灌溉水渠和路面。

  1.后溪镇政府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厦门大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前搬入工业园区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企业已停产并准备搬迁。

  2.该厂房属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且未占用耕地,不影响公共安全,适用可分批逐步处理的原则,暂时予以保留。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厦蓉高速公路边绿化带(厦门市高速公路或厦门市路桥集团管辖)被个体企业侵占,用于堆放垃圾。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未征收地块,属山边村集体建设用地,地块上现有2家废品回收公司。该地块处于高速公路隔离栅之外,不属厦蓉高速(G76)红线范围内,不存在高速公路边的绿化带被个体企业侵占的情况。检查发现两家废品回收公司将部分回收物品堆放在空地上。

  1.海沧区城市管理局要求废品回收站对地面上乱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目前2家公司正在开展清理工作,计划于12月25日前完成堆放杂物的清运。

  2.海沧区东孚街道在该处杂物清运完成后进行隔离,加强管理,防止再次发生集体土地被侵占乱堆杂物现象。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同安区馨贝昉幼儿学苑食堂已配套油水分离设施,餐厨污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存在随意排放餐厨污水的情况。

  1.同安区市政园林局督促馨贝昉幼儿学苑组织施工人员对保安室前的开口进行封闭,12月9日上午已完成问题整改。

  1.厦门市翔安区马岗街道市头社区孙厝里周边区域(市头一路以东、市头二路以西、舫山路二路以南)于2021年被征用,其中包含部分耕地;2.市头二路附近区域的一处建筑材料出售点,出售沙石南宫NG·28、机砖等,运输车辆装卸货物时,扬尘严重,影响附近群众。

  1.举报件反映地块面积约6700平方米,已于2012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办理农转用,属建设用地,不涉及耕地。

  2.该地块已被翔安区马巷街道依法征收,因尚未实际开发、围挡管理,被周边居民洪某语等人私自堆放砂石、机砖、袋装水泥。由于该地块未被硬化,车辆在装卸上述货物时,容易产生扬尘。

  1.12月7日,翔安区城市管理局督促洪某语等人及时清理砂石、水泥等,12月8日下午已清理完毕。

  2.12月8日,马巷街道在该地块出入口加装围挡,避免回潮,同时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思明区洪莲路42号701室楼道并未安装抽油烟机,该室卫生间有一个通风窗,其上安装一个排气扇,朝向701室、702室的公用通道,举报件实际反映的系该排气扇噪声问题。

  2.2014年11月,702室业主以701室卫生间排气扇排放油烟异味和噪声扰民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701室排气扇移位。2014年12月30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为701室在其卫生间通风窗处设置排气扇,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生活常理,并无不当,投诉人要求排气扇移位的诉求显属不当,也无法律依据,判决驳回702室业主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已发生法律效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702室业主的再审申请。

  1.12月8日,莲前街道莲丰社区工作人员与702室业主进行座谈,告知其举报问题现场核实的情况,引导其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2.社区工作人员协调被投诉人701室业主尽量减少使用排气扇时的声音影响。下一步,莲丰社区将定期上门或通过约谈沟通,做好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前场厦门国际物流港有限公司:1.东孚前场厦门国际物流港大门右侧被非法倾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90000余立方,并将2个水库填埋;2.厦门市聚亿宝实业有限公司在前场一路前场西路交叉处南侧(即厦门海沧东孚前场国际物流港大门进去右边)非法填埋,新增违建铁皮房,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国际物流港区内进门右侧,现状为空地,未发现存在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举报件所称“2个水库”系东孚街道凤山村鱼塘水体,非在册水库,已于2012年左右被征用。东孚街道辖区内在册5座水库,均不在信访件所提及点位。

  2.厦门市聚亿宝实业有限公司在厦门国际物流港划拨用地红线范围内,现为空地。该公司曾于2023年3月21日在海沧区前场一路与前场西路交叉处南侧倾倒1500多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已被海沧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清除建筑垃圾并依法查处,5月底,该公司搬离厦门国际物流港。现场检查未发现新增违建及乱倾倒建筑垃圾情况。

  海沧区城市管理局约谈厦门国际物流港,要求其严格遵循园区规划用途,严格对出租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出租地块的管理。

  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同安建材园99号对面的垃圾点,厦门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部门审批设置垃圾点南宫NG·28,常年污水横流、臭味刺鼻。要求拆除。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建材园99号对面设置一垃圾分类投放屋。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第一次修订版)的通知》(厦垃圾分类办〔2021〕11号)规定,垃圾投放点位设置由物业公司选址后,向群众公示后实施,无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但现场发现,该公司在垃圾投放屋处擅自拆除建材园公共围墙,侵占园区公共围墙。

  2.垃圾屋投放口面向道路,存在居民抛投垃圾现象,导致部分垃圾未规范入桶,在垃圾分类屋外堆积产生臭味。

  3.新垃圾分类投放屋建成前,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引导居民将垃圾投放到建材园其他投放点,同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引导居民规范分类投放。

  厦门市集美区锦园东二里3号103单位房屋分别出租给韩美园养生健康管理中心、好食材生鲜和同饮茶,常年混排餐厨污水,臭味、噪声扰民,侵占公共区域。

  1.举报件反映的锦园东二里3号103单位房屋为上下两层,一层两间分别出租给好食材生鲜和同饮茶业,二层出租给韩美园养生健康管理中心。

  好食材生鲜店和同饮茶业店均未设置厨房,二层的韩美园养生健康管理中心设有1间开水间,现场未发现煮饭痕迹;房屋所在位置已于2022年5月完成雨污分流管道改造,现场未发现3家商户存在餐厨污水混排现象。

  2.集美区杏滨街道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分别在白天、夜晚前往现场,均未发现噪声、臭味问题。但发现好食材生鲜店门口临时堆放杂物,存在侵占公共区域的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沿街两侧店面和屋顶违章搭盖、占道、无审批手续建设LED巨型广告牌,造成光污染。

  1.举报件反映的东孚大道为海沧区“两违”重点整治路段,2017年以来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发现三处新增两违铁皮搭盖,已于2023年5月全部拆除,之后该路段两侧未发现新增两违。

  2.2022年至今,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和海沧区东孚街道开展沿线店家占道问题联合整治行动12次,整治沿线年以来,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共开展两次大型广告整治,目前东孚大道沿街两侧店面尚有违规设置LED走字屏户外店招12处,但未发现大型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

  324国道交叉处新洪塘小学边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高岭土,倾倒、消纳土方,渣土车在此处倾倒大量渣土,填土高达十几米。东孚足球训练基地处被非法倒渣土形成山体。

  1.举报件反映的为海沧区东孚街道龙井社153-1号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其中:0.68万平方米归属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建设用地,0.22万平方米归属海沧区东孚街道,现状为闲置地块。

  2.海沧区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7月发现洪某波在该地块盗挖高岭土,已责令回填恢复原貌和依法处罚。此后未发现存在盗挖高岭土的现象。

  3.海沧区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6月对厦门鼎齐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4.11月28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地块存在盗挖高岭土、倾倒渣土、消纳土方等行为,但地块上有超出路面约1米多高的土堆。

  168号福鑫宝科技舫阳创业园6号楼3楼,厦门伍伦工贸有限公司,窗户未封闭,粉尘、异味严重,喷漆车间废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水道,喷漆车间打捞泥水丢入垃圾桶。

  1.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厦门伍伦工贸有限公司,翔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木料加工区推台锯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正常开启,手工接头打磨作业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风机未开启,部分窗户敞开,窗台上有明显积尘。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中的过滤棉及活性炭未足量填充。

  2.该公司已配套建设喷漆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直接回用于喷漆水帘柜,未发现废水排入下水道行为。

  3.该公司漆渣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未发现“喷漆车间打捞泥水丢入垃圾桶”的情况。

  2.翔安生态环境局拟于12月20日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位于马巷后许社区,面积约5300平方米,位于农转征范围内,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

  2.2022年3月,该地块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招标出租,中标人为许某土。2022年8月,中标人与厦门四海众成钢铁有限公司合作,作为钢材堆场,检查时现场堆放约295吨钢管。

  “牛奶塘”。虚假整改,部分矿山搞“盆栽式”复绿等应付检查。矿山开采证到期仍违法占用,废气超标排放,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埭头溪等溪流,导致溪流水体黑臭。

  1.举报件反映的同安区矿山治理问题,根据2019年厦门市关闭废弃矿山详查和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实地核查数据,同安区共有废弃矿山77处,截至目前,同安区77处废弃矿山均已完成治理任务。

  3.编号40号和41号废弃矿山因已完成转型利用,由属地镇村与厦门高时实业有限公司管理(2011年出让给该公司),因此40号、41号地块前期未列入排查范围。随后同安区延伸排查范围,现场核查发现:编号40号、41号的废弃矿山场地,已分别被建材企业和高时石材公司使用。编号40号场地一侧露天堆放大量铁制建筑材料,另一侧被作为砂石破碎场地;编号41号场地(高时石材公司)发现大量石材废料、废渣及建筑垃圾堆放,石材加工废水排入一面积数百平方米矿坑,形成“牛奶塘”。12月5日,同安区洪塘镇对编号41号场地的水坑的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

  2.目前,洪塘镇已清理完41号场地上堆放的石材废料、废渣及建筑垃圾并覆土;场地内的石材加工废水收集到废水处理罐进行处理;石材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

  3万立方建筑垃圾,违规建设石子破碎厂、洗砂场、水泥制品厂等污染企业;厦门实验中学新校区后山倾倒约2万立方建筑废土,大面积破坏耕地林地,违建污染企业;新美街道新324国道凤南隧道上方倾倒约1万立方原石,大面积破坏耕地林地违建石子破碎厂等。

  1.举报件反映的禾山小学后山地块原为采矿用地,因历史堆放建筑废土约3万立方米,2023年2月新美街道已组织播撒草籽并进行绿网覆盖。后山南侧为厦门迈万顿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石子破碎,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东北侧有一已停产的水泥制品作坊,仅堆放水泥墩。上述地块不涉及耕地、林地,不存在破坏耕地林地现象。

  3.新324国道凤南隧道上方为厦门欣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石子破碎厂,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未发现有倾倒原石约1万立方米现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该地块不涉及林地、耕地,现场未发现大面积破坏耕地林地的情况。

  72号,福建厦门华夏电力园区内的豪士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港路北)、厦门益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大量石子再生破碎、洗砂等“脏、乱、污”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粉尘、噪声严重,大量污水直排附近海域,废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导致形成牛奶塘、牛奶海。

  1.举报件反映的豪士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厦门益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地址为建港路1555号。建港路1555号内共有豪士通公司、益材储能公司和振邦顺和公司3家公司,其中豪士通公司控股振邦顺和公司,益材储能公司向振邦顺和公司提供生产原料,3家公司中只有振邦顺和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土资源再生处置,现有1号线号线号线水洗砂及精选泥等三条生产线,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号线号线号线号建筑骨料生产线原辅材料为锂矿石,与环评审批不一致。该公司已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和喷淋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噪声采取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3.12月7日,海沧生态环境局检查时,该公司3号线正在验收整改,所有生产线均处于停产状态,部分渣土露天堆放在车间外,厂房部分进出口未安装喷淋设施,南面侧门处车辆清洗台沉淀池设有管道连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内未建设雨水引流沟及污水拦截沟,存在雨污混接,雨天时雨水会与部分外流的生产废水混流外排。12月8日,海沧生态环境局再次检查时,2号线正在生产,已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界昼夜噪声进行采样监测。未发现存在污水直排在附近区域形成牛奶海、牛奶塘污染的问题。

  2.该公司已完成渣覆盖,2号、3号线车间部分进出口未安装喷淋设施等问题的整改。雨污混接、生产废水管道连接市政污水管网等问题将于2024年1月6日前完成整改南宫NG·28

  3.海沧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根据问题整改方案按时落实整改。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根据废气、噪声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脏、乱、污”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大量污水直排附近河流,违法排污,废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导致形成牛奶塘。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属原厦门润晶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地块,该公司将地块分成4块出租给孙某强废铁打包场、厦门市春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柒二方钢、何某煌等4家加工企业,这4家企业对土地的使用现状功能不符合规划,其中何某煌于3月份擅自开工建设石子再生破碎和水泥砖制品制造生产项目被同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整改和依法立案查处。经进一步排查地块和周边区域,未发现搅拌站和其他“散乱污”企业。

  2.现场检查未发现何某煌有复产迹象,其在租赁地块上堆放近2万立方米的建筑渣土,少部分建筑渣土未覆盖绿网处于裸露状态。

  3.该地块四周均有围挡,地块内建有沉淀池,下雨时渣土基本不会被冲刷到地块外或进入市政管网。经对地块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牛奶塘”的情况。

  2.厦门市资规局翔安分局在2024年1月31日前,依法依规处理该地块项目现状使用与项目规划不符及土地闲置的问题。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翔通海砼建材有限公司、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厦门鸿军建材有限公司、厦门集大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裕成建材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拥军路(蔡岭)水泥制品厂、厦门海沧龙更泉游泳馆水泥制品厂(厦门市海沧区新腾水泥制品厂)、厦门海沧垃圾场边水泥制品厂、厦门市留辰建材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垃圾场对面企业、厦门海沧玛瑙村企业、同安大桥下琼头村牛头山水泥机砖厂等企业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存在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等污染,其中牛头山水泥机砖厂还存在非法填埋废弃物、污染水源,海洋排污等行为。

  1.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翔通海砼建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均已依法办理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登记,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发现2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在运行。厦门海投建材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已依法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登记,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时设施正在运行,新增的1套搅拌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海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三家企业废气、噪声进行采样监测,除海投建材噪声超标排放外,其余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2.厦门鸿军建材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现场无生产设备设施和原材料;厦门集大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办公和生产场所,无实际生产加工活动;厦门裕成建材有限公司原生产经营场所已建成邮轮码头,现注册地址为民宅,公司无实体,不从事生产经营;厦门海沧拥军路(蔡岭)水泥制品厂因无法办理许可手续,已于11月15日拆除生产线吨水泥的水泥罐未拆除;厦门海沧龙更泉游泳馆水泥制品厂因无法办理许可手续已于11月11日拆除生产设备电机及线路,现场仅存放砖块、建筑废渣、水泥等材料,有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厦门市留辰建材有限公司从事建筑材料仓储及中转,无生产加工。

  3.海沧垃圾场对面的企业共3家,分别为:(1)海沧区临时大件物资处置中心,其临时大件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生产设备采取降噪措施,但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海沧生态环境局已于10月18日立案查处。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海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其废气、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2)厦门稳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审批,目前尚未建设。(3)厦门峰砾物流有限公司场地主要用于停放发货车辆,场地已硬化,不产生生产废水。

  4.海沧玛瑙村实为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埔社区,村内原有的161家玛瑙加工作坊污染产业已全部清退,目前没有玛瑙生产加工。

  5.琼头村牛头山水泥机砖厂于2023年6月投建,现场检查时已停产,破碎生产线及制砖生产线已拆除,素土生产线未生产,物料采用绿网覆盖,并有喷淋和雾炮车降尘,未发现存在非法填埋废弃物、污染水源、海洋排污等违法行为。但该机砖厂未办理环评和申领排污许可证。

  3.翔安生态环境局约谈牛头山水泥机砖厂负责人,责令其停止建设,依法对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投入建设和未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499号附近、597号旁边、498-102号旁边、485号旁边、486号旁边、551号旁边、604号旁边、314-1号旁边,共计约3000平方耕地被占用于建房。

  1.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刘五店浦南自然村因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整村被纳入征收范围。浦南村浦南里499号、597号、498-102号、485号、486号、551号、604号、314-1号房屋均有权属证书,已签约并交房拆除。

  2.举报件反映的浦南村浦南里499号等房屋的旁边另有6个房屋,也均有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同样已签约并交房拆除。上述房屋所在区域面积约7099平方米,已分别于2011、2015年依法办理农转用手续,不存在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

  1.举报件反映的系思明区嘉莲街道湖明路18号排洪沟,长约560米。现场检查发现排洪沟水面无异常,排洪沟有生态补水汇入,水面日常保洁正常开展,排洪沟及周边河湖并未发现污水横流及黑臭现象。

  2.12月7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对排洪沟水体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正常,其中氨氮、溶解氧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1-11月监测结果显示,该排洪沟水质监测指标均显著优于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标准。

  3.嘉莲街道走访莲坂新村小区居民及湖明路18号排洪沟沿线商户,均表示近期未见排洪沟及附近河湖存在污水横流及黑臭的现象。

  1.举报件反映的欣云峰KTV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乌石浦二里190-192号裕兴花园第1层和第2层,运营方为厦门欣云峰酒店有限公司。

  2.12月7日,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超时经营。但11月6日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发现该KTV超时经营,已予以警告处罚。12月7日晚上及12月8日凌晨,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对其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

  3.经查询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2023年以来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共收到关于欣云峰KTV噪声扰民投诉43件,均及时到现场处置,要求其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并分别于8月3日、9月11日、11月23日、11月25日、11月30日共计5次对该KTV开展噪声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2.该KTV拟在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内部音响系统(音响系统最大音量在每日22时之后下降20%)、东侧消防通道口增设隔音设施、KTV外部窗户隔音改造,外通道口提升降噪和更换老化房门胶条等整改措施。

  1.悠然居小区属于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小区与翔安大桥翔安南路高架桥最近距离约50米,噪声源主要为重、中型货车的胎噪、发动机噪声及车辆通过伸缩缝发出的噪声。

  3.翔安南路高架桥悠然居小区段日交通量已超过12万辆,远超项目工可报告预测的5万辆。2023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虽已通过采取限速降噪措施取得一定程度的降噪效果,但悠然居小区高层昼夜噪声经监测仍超限值。

  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跟踪整改成效,声屏障施工完成后开展噪声监测,若噪声仍超限值,将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治理伸缩缝噪声。

  1.现场勘验坂头-石兜水库及周边,查实水库周边无污水排入,库内水质清澈。水质在线检测系统正常运行,调阅2022年1至2023年10月,坂头-石兜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2.2023年3月至今,集美区组织护林员开展巡护巡查共210次,未发现“喷洒大量农药、化肥、鸡粪、鸽粪等”情况。

  3.2019年,集美区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坂头—石兜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林地退果还林任务范围约2806亩(陆域面积1735亩和无需退果的1071亩水域面积)。2021年12月-2023年10月,一级保护区内面积约1372亩的具备承包合同林地已完成退果还林,面积约363亩的无承包合同林地已围挡管理。

  2.集美区将严格落实退果还林后的管护工作。一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二是强化半封闭式管理;三是持续加强林地管养巡护;四是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管理。

  1.举报件反映的摩尔莲花美食一条街属于独立商业综合体,设有6条公共专用油烟通道,41家餐饮店位于餐饮可办区且证照齐全。

  2.街内所有商家均将烟道口接入美食街公共专用油烟通道,按规定在摩尔莲花商业综合体屋顶排放。12月7日-10日,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有15家(含举报件反映的3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2家未涉及油烟类经营项目;12月10日后,有5家涉及煎炒营业的餐饮店已补装油烟净化设备,尚余9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2月10日19时至23时,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对摩尔莲花商业综合体屋顶公共油烟排放口开展油烟监测。

  3.美食一条街距离最近的摩尔莲花住宅楼超过10米以上,举报件反映的3家餐饮店可供客人在店外用餐,存在客人夜间在店外用餐,摇骰子喧哗扰民的问题。12月7日23时,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对3家餐饮店开展经营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

  2.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未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暂停经营产生油烟项目,限期完成整改,同时跟踪整改进展。

  3.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监测结果决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时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举报件反映的“隔壁正新轮胎”为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集美厂,靠近文山社村口最近的废气排放口为混炼车间排放口,直线套废气处理设施,检查时该公司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当风向变换、夜间和雨天气压低、扩散条件差的时候,正新集美厂在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10月24日,集美生态环境局曾检查发现该公司压延车间生产时车间门窗未关闭,已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4.5月25日和9月21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开展监测,结果均未超标。12月5-9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公司开展昼夜间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

  1.集美生态环境局督促正新集美厂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制度,最大限度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南宫NG·28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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