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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新疆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核发
发布时间:2024-02-25 10:49:56 浏览:[ ]次

  南宫NG28新疆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核发为规范我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现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定开工条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范围和核发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范围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南宫NG28、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南宫NG28

  煤炭、化工、电力、冶金、能源、工业等专业工程,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南宫NG28。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煤炭、化工、电力、冶金、能源、工业等专业工程配套建设的办公区、住宅区等房屋建筑,建设单位申请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条件,审核该项目房屋建筑部分建设工程招标手续、用地规划手续、施工图审查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满足核发条件后方可核发施工许可,并由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房屋建筑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对不满足核发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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