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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31 01:22:36 浏览:[ ]次

  南宫NG·28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住建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省审查监督。

  1.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林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管理规范。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起草林区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章草案。

  4.承担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执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执地产开发南宫NG·28、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参与出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执法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8.负责村镇建设的规范和指导。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11.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指导实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林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13.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液化气、市政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土石方开挖、填埋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城镇综合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林区党委、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住建局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所属4个事业单位(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建筑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城建档案馆)。

  住建局现有局领导班子成员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另有1名兼任建筑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主任。现有人员54人,其中在编人员34人(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公管理人员4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4人),退休职工27人,遗属1人,其他人员20人。

  一是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城市韧性。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备用水源储备建设,着力推进陶家沟水库建设工程和玉泉河引水工程建设,扩大供水保障能力及服务覆盖范围,改造城区老旧供水管网,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公共供水保障;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实施城区排水系统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城市洪涝“联排联调”工作机制和排洪防涝应急预案。二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美丽宜居。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混错接、漏接、老化和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完善生活垃圾治理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加强燃气管网的安全排查及整修,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增强燃气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推进“两城一区”联合创建工作,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的环境整治和改造力度。二是推进智慧管理。启动“数字住建”建设,逐步建立住建大数据中心,归集、加工、融合住建行业企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执法等各类信息资源加强数据治理,打造数字住建各类应用示范。三是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

  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的要求,对老旧小区有序进行整治、修复、改建,提高城市品质。二是进一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改造,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三是进一步落实“一楼一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手段,不断规范神农架林区房地产市场行为,探索区内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一是全面实施“擦亮小城镇”。推动全区7个已纳入“擦亮小城镇”试点项目的乡镇以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目标,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区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逐村逐户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农房电子信息档案,明确安全管理和巡查责任,做到危房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着力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合理布局和建设城乡道路、供水、燃气,供电、信息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

  一是持续开展助企纾困活动,贯彻执行稳住经济政策133条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工程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品牌、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二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破解住建领域围标串标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

  2023年收入预算6962.6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9.48万元,增长95.41%,主要原因是: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2.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00.5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5100万元,比上年增加4500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62.65万元,比上年减少1700.52万元,降低47.7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独立的部门预算单位,城市维护费预算到城市管理执法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2.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00.5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万元。

  2023年总支出预算6962.65万元,比上年增加3399.48万元,增长95.41%,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2.65万元,其他资金5100万元。

  202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62.65万元,占9.52%,比上年减少391.52万元,降低37.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300万元,占90.48%,比上年增加3791万元,增长151.1%。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62.65万元,占9.52%,比上年减少391.52万元,下降37.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300万元,降低100%。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57.04万元,比上年减少60.47万元,同比降低51.4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管理执法局为预算单位,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劳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17.86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为17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175.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2.68万元,2022年分别购置执法车和环卫车各两台,公务用车运行费32.53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2万元,减少70.48%,主要原因: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运行成本;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3年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执法车辆划转至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考虑到2023年住建工作任务重,各项检查任务较多,预算费用比上年增加0.3万元。

  我单位共涉及项目4个,项目名称为部门行业管理经费,资金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资金20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资金1200万元;终端垃圾处理项目资金,资金23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大绿化力度;建立垃圾填埋场,增加填埋库容和日均垃圾处理规模;保障部门行业工作的正常开展等支出。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9.93%;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2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83.44%;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6.6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台,其中,无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5台、其他车辆13台(其中13台环卫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南宫NG·28、培训费南宫NG·28、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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